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邮编:271000;电话:8297937;传真:8297963;电子邮箱:tagt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机构职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2名同志具体承办相关工作,一名负责受理、转办,一名负责督查督导。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分工。把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网站内容更新情况作为督查事项,及时跟进督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分值,直接影响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成绩。
三是明确责任和流程。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规定由各科室单位负责网上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网上更新时间不得超过半月,有规定要求的按照要求更新。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登记、转办,主办科室起草答复意见,会同政策法规科审核,主办科室答复,报办公室备案、销号。
(二)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实现了原国土局、规划局、房产交易中心三个单位信息化工作部门的融合,并实现了局门户网站、办公系统的整合、运行、维护,提高了信息化服务和支撑的能力。
目前,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五种方式公开自然资源资源政务信息:一是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博、局公众微信、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局档案室设立查阅点,为公民、法人获取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泰安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四是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汇编;五是利用室外LED大屏,滚动播放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和宣传口号等内容。
根据泰安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专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我局重点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征地信息、住房保障、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除土地供应计划同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本局网站更新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成交公示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更新。今年共更新土地出让公告251条,地块公示489条,结果公告539条。
矿业权出让信息在本局网站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其中矿权出让公告6条,矿权结果公示4条。
征地信息已在2018年统一移至山东省征地信息查询系统更新,今年共更新征地公告285条。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已按季度在局网站公布,2019年四季度共4条。
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在局网站公布,共更新4条。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因2019年未有向我局申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方案,因此未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6项 | 6项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73项 | 73项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28件 | 128件 |
行政强制 | 0 | 9件 | 9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6条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1 | 6118.17万人民币 |
因2018年未进行机构合并,因此“上一年项目数量”均填为“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3 | 10 | 0 | 0 | 0 | 4 | 20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9 | 7 | 0 | 0 | 0 | 4 | 18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1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92 | 10 | 0 | 0 | 0 | 4 | 2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数量共计207件,自然人申请的数量193件,商业企业的数量为10件,其他类型(业主委员会)的数量为4件,其中,协助省厅、市政府办公室协助调查102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其中,主动公开的答复数量为179件;不予公开的数量总计7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件的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4件;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无法提供的16件;其他处理的2件,均为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
(三)2019年向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中,申请公开征地方案、征地补偿相关及规划图纸的政府信息较多。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
(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我局共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1件,此件申请人已撤销。
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办理规定,将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将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对58件提案、建议书面进行答复和跟踪。截至8月底,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对主办件全部进行面复,对协办件全部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资料,办结答复率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监督检查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今后,我局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市民的关注,从而加强与市民间的沟通交流。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意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