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3月5日前)将异议申请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东岳大街17号)
联系方式:0538-6189803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赵庄村农民集体
首次登记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赵庄村
370911003218JA00002W00000000
339119.8618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