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全面贯彻无人机管理新规定 构建无人机规范化运营新范式
发布日期:2026-02-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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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严格落实该办法,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研究新政策后成立专项工作组,系统推进中心无人机作业合规化升级,在设备登记、空域申请、平台协同等方面实现全流程标准化管控。
无人机管理新规定对无人机实名登记、飞行高度、空域分类及平台操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心已完成全部作业无人机在泰安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的实名认证与电子标识绑定,并依据适飞空域、管制空域与禁飞空域的不同管理要求,制定差异化飞行方案。通过UOM平台,中心实现空域状态实时查询、飞行计划在线报备,并借助电子围栏技术自动规避禁飞区域,确保作业全程安全可控。
在推进技术合规的同时,中心组织开展多轮政策宣传与操作培训,将“实名登记—计划报备—过程监控—应急处置”全流程纳入项目管理体系,提升团队规范操作意识与协同执行能力。
下一步,中心将深化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动构建开放、安全、高效的低空经济生态。
供稿: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