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1-15浏览次数:字号:[ ]

徐俊荣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93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俊荣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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