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泰安市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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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第一批重点事项落实的通知》(办公室便函〔2025〕10号)中关于储备培育“一件事”任务分工安排,进一步优化和推广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为出发点,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场景改革创新,在已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税费申报缴纳、水电气暖协同过户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等业务融合办理,通过重塑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协同联办方式,强化数据共享复用,持续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数据关联互认的关键字段,推动不动产登记子系统、“一网通办”平台与各联办系统的对接与反馈,在业务办理集成端,为群众提供自由组合、需可选的集成套餐服务,实现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联办事项。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包括: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申报缴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水表户名过户、电表户名过户、天然气表户名过户、暖气表户名过户等9个具体事项,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一件事”一次申请集成办理服务。 (二)精简申请材料。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的原则,再造业务流程,强化数据赋能,推动不动产单元代码跨部门应用,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材料的免于提交纸质材料、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的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纸质证照、不同事项相同的申请材料免于重复提交,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申请体验。 (三)优化办理流程。以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为集成端,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通过联办系统,同步办理税费申报缴纳。选择协同办理该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的,需同步提交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备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权人)同意的《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一张表单申请表》(详见附件1);选择协同办理维修资金、水电气暖过户的,需同步填写《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申请表》(详见附件2)。选择协同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需同步填写“泰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群众选择的协同办理事项,在不动产登记子系统中一次性选择全部联办业务。涉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足额存入专用监管账户后,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相关协同业务。涉及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贷款银行提供的《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一张表单申请表》,直接调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备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授权委托备案表、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登簿完成后贷款银行自行下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备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买方或贷款银行提交上述材料。涉及维修资金及水电气暖协同过户的,不动产登记子系统推送数据信息后,通过数据接口,获取不动产相关信息及过户信息,为群众办理过户。鼓励通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 (四)畅通办理渠道。线下依托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买卖双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由不动产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各自审核、并联审批”运行模式。线上通过登录“泰安市不动产登记社会化服务系统(一网通办)”,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可自行选择抵押权首次登记联办及维修资金、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协同过户业务,根据系统提示,通过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实现业务全流程网办。 三、组织实施 (一)升级完善业务系统。在已有水电气暖数据接口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梳理数据字段,确保各接口畅通。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不动产登记子系统、泰安市不动产登记社会化服务系统(一网通办平台)中增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选项,并与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交换数据。市住建部门负责优化调整相关业务系统,通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获取买卖双方名称、证件号码、坐落及不动产单元代码,用于办理维修资金协同过户。市大数据部门负责数字化支撑工作,维护好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二)高效审核协同联动。根据群众选择的协同联办业务推送情况,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及水电气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业务审核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维修资金及水气暖职能部门做好协同过户业务。电力部门负责配合完成协同过户业务。 (三)通力协作共同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推进过程中,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流程不优化、不顺畅等业务性问题。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指导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及线下不动产综合窗口设立工作。市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使用“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一张表单申请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发挥主动性,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工作机制,在系统互联互通、材料流转、精简非必要材料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疏导阻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保障信息安全。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数据信息流转共享过程中,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各单位要严格遵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按最小可用原则,做好个人授权、信息脱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联办事项职能部门要配强工作人员,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速度,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定期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堵点问题,提升群众体验感。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职能部门要通过各自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做好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让办事群众充分享受到套餐服务的便利,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其他事项 2020年7月27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过户工作的通知》(泰自资规字〔2020〕191号)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市住建部门负责通知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安市大数据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2025年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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