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非公证继承”便民举措服务暖民心 | ||||||||
| ||||||||
“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我们办理的‘非公证继承’业务,不仅省去了公证费用,还主动上门服务,解决了我们家的实际困难,真的太感谢了!”近日,市民张先生对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的高效便民服务赞不绝口。
过去,办理房产继承登记需要先到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流程复杂、费用较高。如今,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推出“非公证继承”便民服务,申请人只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全体继承人现场签字确认,经过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即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今年以来已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200余件,这一改革举措既简化了流程,又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真正实现了“减证便民”。 自“非公证继承”业务开展以来,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细化业务标准,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继承登记合法合规,切实保障权利人的权益。同时,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中心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让群众“零跑腿”,用贴心服务化解群众难题。 一纸不动产权证书,承载着家庭的亲情与记忆,也守护着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以“非公证继承”服务为纽带,用专业与温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登记程序更加利民、便民。未来,中心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让不动产登记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供稿人:登记业务科 孔欢欢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