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规范》新旧规范交替期执行要求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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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规范我市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加强新旧规范衔接,统一工作标准,现将新旧规范交替期执行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202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且该时间节点之前通过审图系统申报、进入图审环节的,可执行旧规范。
二、202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但该时间节点之前未通过审图系统申报、未进入图审环节的,执行新规范。
三、2025年5月1日后审定规划设计方案的,执行新规范。
规划设计方案(含方案调整、方案延期等),审定时间以最终会议研究通过时间为准;进入图审环节,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受理申请的时间为准。涉及新旧规范交替需调整、延期或重新申报方案、施工图审查等情况的,建设单位按程序申请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住宅项目规范》新旧规范交替期执行要求的有关通知.pdf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