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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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新泰市滨湖新区地热资源普查(预可行性勘查)等46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见附件)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2023年2月11日至3月25日,已发布《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限期办理注销手续的公告》,公示期满,上述46宗矿业权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上46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