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 号 :宅基地2025-J001
发布日期:2025-03-2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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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8-8682552
序 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1 | 吴乃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35JC00230 | 岱岳区范镇 崔家官庄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13442号 | 吴钦玉 |
2 | 王树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21JC00733 | 岱岳区范镇 大沟头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149451号 | 王洪燕 |
3 | 石兴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38JC00391 | 岱岳区范镇 范东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150579号 | 石甲忠 |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