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泰市龙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4 16:04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4〕120号)等相关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新泰市龙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建勋

电  话:0538-8298906

邮  箱:tagtkgk@ta.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新泰市龙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名单.pdf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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