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瑞恒中泰盐化有限公司岩盐矿开采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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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5〕55号)及山东省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瑞恒中泰盐化有限公司岩盐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建勋 电 话:0538-8298906 邮 箱:tagtkgk@ta.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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