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 号 :宅基地2025-J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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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人民政府国土所 。 联系方式: 0538-8011015 。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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