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组织学习《山东省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筑牢测绘飞行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5-11-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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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规范无人机测绘作业行为,保障公共安全与地理信息数据安全,近日,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组织全体测绘队员提前学习了2026年1月即将正式实施的《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学习聚焦《办法》核心条款,重点解读了无人机飞行许可、空域管理、安全操作规范等关键内容,详细梳理了操控无人机需遵守的证件备查、设备检查、动态监控、视距飞行等行为要求,明确了禁止在管制空域违规飞行、违法拍摄涉密场所、非法采集信息等禁止性规定。同时,结合测绘行业特点,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了“黑飞”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安全危害,深入讲解了无人机测绘作业中的保密要求、应急处置流程及隐患排查要点,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无人机规范使用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无人机已成为中心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全体测绘工作人员要将《办法》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深悟透、严格执行。一要强化法治意识,熟练掌握《办法》各项规定,确保每一次飞行作业都合法合规;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单位无人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飞行审批、设备维护、成果管理等全流程工作;三要提升安全能力,加强飞行技能与应急处置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参与学习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此次学习针对性强、实用性高,有效厘清了无人机测绘作业的法律边界与操作规范。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深化《办法》的宣传贯彻,把合规飞行、安全作业融入日常工作,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