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0-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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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茂萍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1460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葛茂萍
2025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