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友社区东区、仓库路学校宿舍楼等55个小区可办理上市交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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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解决划拨住宅用地项目,上市交易时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无政策导致无法办理登记的问题,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 13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指导政策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05 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安市城市市区国有存量土地管理的通知》(泰政发〔2005〕48号)规定,经泰安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三友社区东区、仓库路学校宿舍楼等55个划拨住宅用地小区,上市交易时按评估值的 60%缴纳出让金。
附件:专项整治行动市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问题项目汇总表.xlsx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