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S133)
发布日期:2024-04-19浏览次数:字号:[ ]

米秋芳因保管不善,将(2020)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238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米秋芳

20244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县(市)局、分局 政府系列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国土系列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