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6937/2024-0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2024-11-29 15:58 浏览次数:

前 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及《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规划部署。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3号)要求,组织编制了《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重要专项规划,兼顾战略统筹性与实施落地性,突出国土空间的整体平衡与可持续发展,凝聚全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的价值共识。《规划》从生态系统功能和价值提升出发,遵循自然演替规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空间格局失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国土空间,科学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活动。《规划》是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本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全部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一、 规划原则、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协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坚持规划引领,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与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上游下游、地上地下、岸上岸下协同联动,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作,引导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合理部署。立足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分区,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研判主要生态风险,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风险区,突出问题导向,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问题突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重点区域,优先布局重点修复工程。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牢固树立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

坚持科学修复,因地制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以生态本底和自然禀赋为基础,关注生态质量提升和生态风险应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部署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保护和修复工作。

坚持探索创新,完善保护修复机制。探索创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等机制和管理模式。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探索“谁投资、谁受益”“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交易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引导、支持和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修复体系,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形成实施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受损、退化自然生态系统全面恢复,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类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形成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格局,人居环境明显提升,打造生态环境优质融洽、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泰安。

2.阶段目标

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到203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重点区域生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区域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抵抗风险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保持稳定;到2025年,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不少于752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完成省下达任务,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8.6%,恢复湿地面积不少于85公顷。

水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能力提升。到2035年,重要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大幅提高,生物栖息地健康稳定,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水土保持率不低于83.75%。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改善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到2035年,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少于349.6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

城市生态品质逐步提升。加强城区蓝绿网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韧性。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6平方米。到202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断推进。大力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历史遗留露天矿山得到有效治理,新增采煤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目标,绿色矿山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全面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矿山”治理,大、中、小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不低于90%、80%、70%。

(三)主要任务

1.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

大力开展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林相景观,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地利用率,持续推进宜林地造林绿化,增加林地面积,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生态功能。

2.推进重要河湖水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重点开展东平湖、大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环湖、沿河水生态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用水需求;通过土地整治、生态补水、植被恢复、修复和营造生物栖息地等措施,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进行河湖岸线分类管控,恢复河湖自然岸线,构建滨湖、滨河生态绿带,建设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

3.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生态修复

统筹推进市域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保护乡村自然景观,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生态林网,提升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持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露天矿山、“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矿山”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为重点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高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水平。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监管。

5.改善和提升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品质

积极推进中心城区生态保护修复,以蓝绿空间的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开展城市水生态修复,推进城市水系连通,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及生态廊道建设,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提高绿地公园覆盖度和绿地品质;增强城市内部及周边蓝绿网连通性,构建蓝绿交织的多层次生态网络。


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分区

(一)总体格局

构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一屏”为泰山生态屏障;

“一带”为大汶河-东平湖生态带;

“多廊”为以黄河、康汇河、洸府河、漕河、泮河、芝田河、石汶河、瀛汶河及平阳河等骨干河流为主的河湖水系廊道;

“多点”为徂徕山、莲花山、腊山、牛山、石门山、神童山、蟠龙山、太平山、云蒙山、鹤山、寺山等重要生态斑块。

(二)生态修复分区

依据全市生态、农业和城镇3大空间自然本底和生态问题差异,结合自然资源类型、生态系统受损退化程度及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突出自然地理完整性和生态系统连通性,以乡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划定全市生态修复分区5个。

1.泰山-徂徕山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区

位于市域东北部,涉及泰山区和岱岳区,共19个乡镇,总面积1485平方千米。

生态修复主要方向:提升泰山、徂徕山森林质量,提高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牟汶河等主要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强化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完善生态网络;强化主城区生态空间修复,以蓝绿空间的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增强城市内部及周边蓝绿网连通性,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生态廊道和通风廊道,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推进自然与城市融合共生,提高城市韧性和人居生态品质。

图1  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图

    2.东平湖生态保护修复区

位于市域西部东平湖及周边地区,涉及东平县11个乡镇,总面积1017平方千米。

生态修复主要方向: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利用,提升湖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湖区生态水量;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系统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湖区岸线管控,加强环湖和沿河生态绿带建设,强化国有林场保护修复,发挥森林生态系统效益;开展湖区周边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3.柴汶河流域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修复区

位于市域东南部,涉及岱岳区、新泰市和宁阳县3个县(市、区),共27个乡镇,总面积2666平方千米。

生态修复主要方向: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柴汶河等主要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采煤塌陷地、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提高农田生态环境质量。

4.康汇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区

位于市域西北部,涉及岱岳区、肥城市和东平县3个县(市、区),共15个乡镇,总面积1426平方千米。

生态修复主要方向:进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保护林区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进行康汇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5.汶泗平原土地整治与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区

位于市域西南部,涉及岱岳区、肥城市和宁阳县3个县(市、区),共15个乡镇,总面积1168平方千米。

生态修复主要方向: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强化农田保护林网建设,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农田生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生态田园。

(三)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为基础,结合生态系统受损、退化和破坏程度及生态修复价值和潜力等因素,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的空间关联性、系统性和耦合性,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引领,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6个。

 

图2 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划分图

 1.东平湖生态保护修复与质量提升重点区

为东平湖周边区域,开展环湖水环境治理,提升湖区水环境质量,优化水资源利用,建立补水机制,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进行生态绿带建设,在河湖水系周围进行生态防护林建设,构建滨湖、滨河生态绿带;推进湿地生态修复,通过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全面修复提升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生态格局;进行河湖岸线分类管控,保护修复河湖岸线;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综合治理,修复与提升湖区周边山体的景观生态功能;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空间结构。

2.大汶河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区

建设大汶河水系绿色生态廊道。统筹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建设,进行水环境治理,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保护河道自然岸线,强化河道两岸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流域支流生态廊道,提升流域生态廊道网络化,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大汶河绿色生态走廊。

3.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与森林质量提升重点区

包括北部泰山、中部徂徕山、东部莲花山、南部蒙山等山地丘陵区域。严格保护国有林场,重点保护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对地方公益林实施占一补一,保持动态平衡,加强商品林保护,从严控制矿产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占用商品林。开展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林地保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提高林地质量,全面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重点区

包括肥城市南部、岱岳区西部及东平县北部露天矿山分布较为集中的丘陵山区。重点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通过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资源开发等方式,恢复矿区生态功能;开展宜林地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5.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包括肥城煤田、新汶煤田、宁阳煤田采煤塌陷地。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宜旅则旅”的原则,将采煤塌陷地治理与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结合,采取“采煤塌陷地+现代农业”“采煤塌陷地+产业”“采煤塌陷地+渔业”“采煤塌陷地+旅游观光业”等治理模式,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和提升生态环境,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发展现代农业。

6.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

为中心城区规划区。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的保护修复,疏浚畅通城内水系,改善水环境质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优化绿色空间格局,提高绿地质量和功能,建设蓝绿交织的城市生态格局,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形成山-城-水融合一体的生态格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宜居城市。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立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和主体功能分区,以生态问题为指引,以确保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为准则,规划部署6类、11项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图3 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部署

(一)重要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东平湖生态保护修复与品质提升工程

统筹东平湖区域水体、湖岸、入湖河流、山体、植被、土地等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提高东平湖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品质。进行水生态修复,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东平湖生态用水量;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东平湖环湖和沿河生态绿带建设;推进湖区周边破损山体修复治理;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生态布局。实施范围为东平县沿湖8个乡镇及稻屯洼周边29个村,总面积770平方千米。

2.大汶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推进大汶河生态廊道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连通性。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恢复河流自然岸线;推进水体生态修复,提升水环境质量,保证大汶河生态流量;开展重点区域的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实施沿河岸线生态绿带建设;实施重要支流、水库等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构建“三山六片百库,一河五城五带,一湖三廊百景,河湖库渠健康”的水系生态格局。实施范围为大汶河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地区。

(二)主要山地丘陵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泰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

统筹开展以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恢复主的系统修复工程,提升泰山生态屏障功能。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推进宜林地造林绿化,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生物栖息地和生境潜力空间,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实施范围为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北部泰山区域。

2.徂徕山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通过造林绿化、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林相改造等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森林质量结构,提高林场林地生产力与林木蓄积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抗逆能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提升生态功能;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提升水土保持能力;进行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实施范围为徂徕山地区,涉及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

3.东南部丘陵山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工程

强化宜林地造林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提高森林生态环境质量,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实施范围为东南部莲花山、蒙山山地丘陵区,涉及新泰市、宁阳县。

4.中部丘陵山区矿山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工程

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恢复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加快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小流域治理及造林绿化等工程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实施范围为中部丘陵山区,云蒙山-布山区域,涉及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

5.东平县北部丘陵山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复、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恢复、转型利用等措施,消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修复和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恢复破损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和提升生态景观和生态功能。实施范围为东平县北部丘陵山区,涉及东平县。

(三)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工程

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质量提升。将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与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相融合,对采煤塌陷地进行综合治理,优化空间布局,恢复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美乡村。实施范围为采煤塌陷区,涉及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

(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严守耕地红线,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用地规模化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快土地复垦、复耕,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科学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进行乡村生态修复,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五)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强化主城区生态空间修复,以蓝绿空间的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开展城市水体修复,恢复水体自然形态,改善水体水质;推进城市水系连通,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及生态廊道建设,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提升绿地品质。增强城市内部及周边蓝绿网连通性,构建蓝绿交织的多层次生态网络,形成山-城-水融合一体的区域生态格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宜居城市。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生态修复的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强化生态要素的监测评价,完善监测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开展生态修复技术攻关以及推广应用。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分工协作,统筹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农业农村、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生态修复任务目标,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加强生态数据共享,明确各部门在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中的具体职责范围,共同做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健全生态修复组织机制,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

(二)落实规划传导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推动横向统筹协调,强化纵向传导约束,通过规划统筹、部门协调、分区传导、指标约束和清单管理等相结合的方式,将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层层分解,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三)创新政策体系

积极推动和参与国土空间管理、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生态保护补偿等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领域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与实践,强化自然生态保护领域监管和执法。加快构建和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上层设计,明确生态修复职责边界、业务构架和工作体系。探索建立统筹和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体系,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机制,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拓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及省财政资金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形成资金投入合力,集中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拓宽投资融资渠道,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形成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

(五)加强技术支撑

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依托各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加强生态修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重大理论研究,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并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六)强化评估监管

加强信息化建设,基于泰安市自然资源“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及时报备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信息,实现基于生态现状的规划范围可查、实施区域可看、管理流程可溯、实施效果可评的生态修复全业务链管理。

搭建部门联合、数据共享、监管统一的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生态监管能力。

(七)鼓励公众参与

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发挥好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主体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的作用。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保护意识。

适时向公众开放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区域,展示生态修复成果,并大力宣传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及修复成效,提升公众对生态修复的认知,提高生态修复工程的社会认可度,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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