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综合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电、会务、保密、宣传、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科。承担中心经济事项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往来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内部监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费和个人出让金收缴工作。
(三)法规科。开展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等相关政策研究和业务培训。承担查封、解封、异议登记等业务审核登簿工作。承担12345服务热线处理、舆情信访处置等工作。
(四)权籍调查科。承担城区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自然资源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核实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承担全市不动产现状及变更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五)登记业务科。承担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登记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承担转移、抵押、换证等业务的审核登簿工作。承担登记信息和登记公告的发布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工作。
(六)交易业务科。承担存量房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工作。承担房地产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管理工作。承担预告、预抵押、抵押注销等业务的审核登簿工作。
(七)测绘业务科。承担房产测绘管理工作。承担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测绘成果审查确认工作。承担服务楼盘表建立、维护及变更管理工作。承担房屋测绘面积争议的纠纷调处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承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档案管理工作。 承担权籍调查、测绘成果等资料保管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档案对外查询服务工作。
(九)数据管理科。承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系统软件、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资金监管科。承担城区范围内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及有形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用、交易资金监管等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存量房购房款监管机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制度。
(十一)泰山分中心。承担城区范围内重点是泰山区、泰山景区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工作。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档案资料移交工作。
(十二)岱岳分中心。承担城区范围内重点是岱岳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业务的受理、审核、 登簿、缮证、发证工作。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档案资料移交工作。
(十三)高新分中心。承担城区范围内重点是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工作。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档案资料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