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职责类别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组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定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管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评价考核。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利用评价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 行政检查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 行政检查 |
耕地保护监督科 |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定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 行政检查 |
国土测绘科 |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定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管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等工作。 | 行政检查 |
执法支队 | 1.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2.负责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以及测绘市场秩序,立案查处市辖区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案件;3.负责查处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测绘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规划区范围内(不含泰山景区、高新区管辖范围)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4.指导督查县(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和区、镇城乡规划执法工作;5.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履行的执法职责。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