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6937/2023-0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深化我市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协同水电气暖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现将《泰安市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水电气暖户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泰安供电公司
2023年月日
泰安市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水电气暖户号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90号)文件要求,落实“一件事一次办”的政务服务要求,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协同水电气暖无感过户”和交房前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水电气暖户号关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房产的重要标识,不因房产的交易、抵押等处置行为发生变化。利用该代码确定性、精准性特点,以地址坐落信息为依托,实现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形成民生事务数据库,服务于“二手房转移登记协同水电气暖无感过户”和“交房即办证”,从而提高政府智能管理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工作,涉及流程优化、网络联通、系统升级、数据整合等内容,工作量大。结合我市现状,分情况分步进行。存量小区,借助“二手房转移登记协同水电气暖无感过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受理时,通过业务联办,完成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工作。新建小区,以共享楼盘信息为依托,在源头实现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工作。
(一)存量小区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
1.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材料时,通过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借助转出方的姓名、手机号、房产地址等信息,实现水电气暖户号信息查询,完成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并将过户信息通过系统联通推送到水电气暖专营单位的业务系统;水电气暖专营单位窗口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根据推送信息再次进行信息核实,双向比对印证,在完成过户业务的同时,实现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精准匹配。
2.尚未实现系统嵌入式应用的燃气、暖专营单位,继续使用“水电气热协同办理过户平台”进行业务处理。
3. 通过转移登记实现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数据在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中存储。
(二)新建小区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
1.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房屋测绘成果建立楼盘表,用于编制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楼盘表信息见附表1)。
2.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将含有不动产单元代码的楼盘表信息推送给住建部门的供水供气供热网上报装系统(以下简称报装系统)。
3.水电气暖专营单位在报装系统共享楼盘表,利用地址坐落信息为依托,以权利人信息为辅助,完成个人住房的水电气暖开户业务和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工作。
4. 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数据关系在报装系统数据库中存储。
5.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系统联通获取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信息。
(三)数据共享管理。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数据,最终将形成“民生事务数据库”,在市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平台中发布。其他部门需共享数据的,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水电气暖户号不仅是我市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任务,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专营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进行政策协同创新,疏导阻滞,求同存异,确保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信息共享。各部门、专营单位应最大程度地实现部门、行业间的数据共享,通过系统联通、数据嵌入式应用、业务联办,实现业务流程优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专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以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房屋不动产单元代码与水电气暖户号的关联应用成效,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增加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表1.共享楼盘表字典表
序号 | 名称 | 数据类型 | 备注 |
1 | 房地坐落 | varchar2(200) | 见附表2示例 |
2 | 不动产单元代码 | varchar2(28) | 依据国家标准《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
3 | 权利人姓名 | varchar2(100) | 预告登记>网签备案>首次登记 |
4 | 实测建筑面积 | number(15,2) | 单位平方米,小数点后两位 |
5 |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 | number(15,2) | 单位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6 | 实测分摊建筑面积 | number(15,2) | 单位平方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附表2.房地坐落示例
示例:旅游经济开发区马湾路2号碧桂园·黄金时代22#楼1单元1423室
1.坐落:某某区+某某路或街+几(必须用数字)号或号院。
2.幢号:由测绘部门统一编制,有规划许可证的按规划许可证上的幢号编制,无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编制,一个小区不能重复编号。
3.单元号:由测绘部门统一编制,按照测量规范编制或者按客户需求编制。对客户没要求的可以这样编制如:由东往西依次(1.2.3…)编排;对于东西朝向的房屋,由南往北依次(1.2.3…)编制;
4.房号:由测绘部门统一编制,按照测量规范编制或者客户需求编制。对客户没要求的可以这样编制如:
1)对于没有单元的,可以由正门进去,S型统一编号,如1层的房屋可以如此编房号:101、102、103、104等;
2)对于有单元的,可以由单元正门进去,S型统一编号,如1单元1层的房屋可以如此编房号:1-101、1-102、1-103、1-10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