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6937/2023-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督查通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06 10:13 浏览次数:

一、监督检查情况

(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印发了《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的通知》,组织矿山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结合监管职能风险情况,建立监管风险类别治理台账。划定高风险矿山1家,中风险矿山25家,低风险矿山60家。根据风险分级情况逐矿山建立“体检”档案,对台账进行适时更新。

(二)加强矿产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市级已随机抽取45个矿山,开展矿产督察72次,共发现问题246个。目前,矿山已整改问题169个,需长期坚持事项39个,另有38个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

(三)扎实开展“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认真开展了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历史上2个金矿、3处井口进行了排查、封堵。目前,全市3处井口全部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完成规范封井,并设立警示标志,其中,有2个矿井确定为灌溉用井,已与再利用主体签订责任状。

(四)认真开展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组织矿业权人开展了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4处采矿权、1处探矿权、1处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组织了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率达100%。实地核查的矿业权人均能坚持依法开采,履行义务到位。

(五)迅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百日攻坚”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百日攻坚”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庆节前后,对6个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随机抽取30个矿山进行检查。

(六)加强地勘行业监管。指导督促全市11家地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落实企业安全总监责任,在单位宣传栏、重大危险源等醒目位置、重点部位张贴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开展了三次地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抽查了6个正在施工的地勘项目。对检查发现的未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牌使用不规范、灭火器未配备等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响应及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防灾减灾网络,逐点确定了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逐点编制了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目前,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有固定居住地的群众共涉及502户1312人,明确群测群防员共127人。今年汛期,共发布6次地质灾害黄色预警,指导开展了6次转移避险,启用了62处转移避险安置点,转移群众累计1994人次。

(八)加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打击力度。根据砂石资源分布特点,抽调人员组成巡查大队划分区域、分重点,开展有侧重、全覆盖、无死角的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80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820余台次,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全市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36件,已办结119件,正在办理17件;其中越界开采类案件5件,罚款10万元;私采滥挖类案件131件,罚款403.9万元,没收矿产品204.58吨,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不够规范。个别矿山企业特别是露天建筑石料灰岩矿,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致使矿山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矿山图纸更新不及时,开发利用方案修编不及时,储量台账不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年度信息表公示不规范等。

(二)绿色矿山建设不均衡。从区域建设方面,肥城市、东平县的露天矿山建设标准相对较高,新泰市、宁阳县的露天矿山建设标准相对较低。从矿山个体方面,我市部分矿山的建设标准较低,2022年度开展的绿色矿山“回头看”中,经县、市、省3级检查,全市有7家矿山因日常维护提升投入不足、各类处罚等原因,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压力大。根据《泰安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市共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133处。按照灾害类型划分,崩塌46处,滑坡2处,泥石流50处,岩溶塌陷35处。按照规模等级划分,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12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威胁人口较多,防治压力大。

(四)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仍有发生。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夜间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打

(一)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检查。按照11月28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年终岁尾安全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管理要求与土地、矿产、地勘、测绘等各项管理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质效,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长效工作制度机制。

(二)加大矿产督察力度。根据矿产督察计划,继续对持证矿山开展矿产督察,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洗洞”盗采金矿、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非法开采引发矿山安全事故,及时发现矿山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矿山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促进矿山企业依法规范开采矿产资源。

(三)加强地勘、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通过层层压实监管责任,重点围绕野外施工、野外交通等关键环节,深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停工,安全隐患消除前不得施工。同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密防范各类风险。

(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密切关注气候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灾应急措施,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对我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四种地质灾害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研究部署切实可行的防灾、临灾措施,压紧压实防灾责任,确保基层一线防灾人员思想认识到位、行动上抓好落实。

(五)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力度,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作用。二是加大对多发、易发区域巡查频次,不定期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定期调阅各县(市、区)砂石资源工作台账,核查日常巡查情况。三是加大对盗采活动的全过程打击力度。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当事人,联合相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停止供电、供水,扣押施工机械,责令恢复地貌。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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