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6937/2023-00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问:我们泰安市的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方案的要求,跟省里工作方案有什么不同么?
答:我市制定的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方案,就是为了落实省里方案确定的目标。另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具体的事项进行了细化要求。如:市、县两级根据国家和省、市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定辖区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并根据制定的建设目标,积极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要求部分具备条件的矿山结合国家智能矿山建设相关要求,继续做好设备和系统更新,提高矿山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水平迈上新台阶,在入选山东省绿色矿山的前提下,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
问:“绿色矿山”都有哪些方面标准和要求?
答:本次印发的方案仅对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等提出要求,至于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和入选程序,则在其他文件规定,我给简单介绍一下。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28号),对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做出明确。绿色矿山的评价指标评分共100项,总分1000分。总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0分。根据建设标准的高低,自高而低分别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省级绿色矿山和市级绿色矿山。根据1000分评估标准,推荐省级绿色矿山需在830分以上,推荐国家级绿色矿山需在评分850分以上。国家级绿色矿山由省厅从省级绿色矿山中择优申报,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后的矿山则正式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市级绿色矿山涉及地热、矿泉水、卤水等矿种,目前参照省级绿色矿山评分标准(830分以上)。
解读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 周群
联系电话:8289096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