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6937/2022-0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全力做好我局2022年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1、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意见征求、主动公开等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的实施。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指标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土地供应等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1、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转发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到位。
2、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老旧小区、危旧楼改造等相关工作,主动公开涉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
3、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做好主办件网站主动公开工作。
(三)、紧扣提高“含金量”深化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综合运用好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报刊、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做好相关决策事项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公众关注关切问题,开展本部门政府开放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努力形成规模效应。
2、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按照规章集中公开要求,做好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门户网站的归集展示工作。
3、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对本机关起草或代拟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本机关自行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不包括司法解释)进行相关解读。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更好的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关切。
(四)、紧扣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1、主动公开法定基础内容。严格按照《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发布部门机构职能信息的通知》要求,对本机关网站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等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做好部门局长办公会议公开,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解读。
2、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对主动公开各项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职责,明确公开要求和公开时限。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开展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严格按规定和时限做好涉及本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及时、准确。
(二)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各科室单位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监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