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存在4个方面12项问题,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盘接受、照单认领,坚决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逐条研究、精准施策,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市委巡察“回头看”,既是对全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再次体检”,也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再次检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心关爱。巡察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建议精准到位、切合实际。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严抓彻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任务的调度督促、协调推进。2021年1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2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三张清单”。结合领导班子调整,2022年1月12日再次进行思想发动,对巡察整改工作再强调、再深化、再落实。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推进”,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是细化整改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制定印发《中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4方面12项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四是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局党组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局党组及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全力推动巡察整改。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狠抓整改成效。全程实施 “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持“挂图作战、跟踪督办”,制作上墙《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推进台账》图板,建立42套《问题整改跟踪档案》,严格“对标挂号、定期叫号、对账销号”,强化审查评估,整改一个、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六是放大整改效应,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组织开展党务、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网络安全、政务信息、财务制度、服务礼仪等7次学习培训,制定出台《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21项措施办法,配套开展靶向纠治“四风”问题、推动黄河流域重大战略专项监督、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等行动,着力纠治顽瘴痼疾,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重要论述存在温差落差,落实党中央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坚决”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深入”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党员干部‘被动’学习、‘应景’学习情况较为常见,距离学深学透有差距”问题。
一是局党组认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理论学习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严格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党组成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主动改进学习模式,加强学习研讨,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向基层延伸,做到上下齐学、互帮互学、同频共振,组织开展的“为民办实事,一起向未来”主题党日活动被人民日报刊发,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针对“抓思想政治教育向基层延伸不够,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有欠缺,部分党支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学习力度上紧下松、层层递减,存在‘走过场’‘空泛化’现象”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配强专(兼)职组织员工作的通知》,健全各支部组织员队伍,着力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二是用好用活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学习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政策要求。全局“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位列全市前3位,被评为2021年度市直机关“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优秀单位。三是认真进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成果,常态化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努力夯实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
(3)针对“在紧扣领导决策需求、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还有较大不足,政务信息工作在全省23个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中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坚持把政务信息作为以文辅政、汇报工作、交流经验、反映问题的重要抓手,助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创新发展。明确了49名信息宣传员,开展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度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的通知》,完善了年度考核办法。坚持每两月进行一次政务信息得分情况通报,全面调动各县(市、区)局(分局)、各科室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采取会议座谈、电话问询、调取资料等多种形式抓好耕地保护、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等重点亮点工作调研。整改以来,已向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宣传稿件458篇,被采用216篇。政务信息工作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排名实现前移:2021年10月份,在全省23个主管部门排名第12位,11月份跃升到第8名。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不扎实,对相关政策解读、宣讲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对接,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细化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建立舆情信息管理联络员队伍,重点关注涉省、涉市、涉本单位的热点舆情事件,累计报送动态舆情信息128篇。三是加强对局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的管理,紧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解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2.关于“预防和处理风险隐患缺乏有力措施”问题
(5)针对“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系统内网络安全工作督导不足,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保障水平较低,安全漏洞较多”问题。
一是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登录窗口中增加网络安全宣传弹窗,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强化全员防范意识。二是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省厅攻防演练中存在的77个网络安全漏洞,全面排查防火墙、服务器等设施设备及400余办公电脑“挖矿”病毒等网络安全隐患,消除安全漏洞,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网络安全检查的通知》,加强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督导。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6)针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土类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大,截至2021年7月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实施的国土类项目还有4个子项目未完工”问题。
截至目前巡察“回头看”指出的4个未完工的子项目(新泰市谷里镇大尧沟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新泰市西张庄镇东韩村采煤塌陷搬迁避让工程;高新区天宝镇、良庄镇、化马湾乡等乡镇(街道)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徂汶景区徂徕镇等乡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已全部完成。
(7)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不够显著,‘一网通办’平台的运维管理水平还需提升,网上登记信息查询并出具查档证明、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事项的网办率还不够高”问题。
一是针对“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功能进一步进行了优化,提升了平台运行速度,新增了电子签名和人脸核验功能,实现了业务受理时活体检测和部分材料免交纸质材料,新增了查看电子证照功能,实现了不动产权利人查看下载电子证照。二是在报纸、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一网通办”系统功能和便民成效,先后发表《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缴税功能再升级》《网上办、自助办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零接触”服务便民利企》等报道13篇。截至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登记信息查询网办率达到40%以上,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办率达到65%以上。通过不动产登记“线上申请、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机制,有效提高了“一网通办”平台使用率,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业务“最多跑一次”。
(8)针对“推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不够深入扎实,泰山区和岱岳区的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较低”问题。
全面排查影响发证进度的堵点和难点,分析发证率低的原因,通过合并精简流程、并行同步办理、部门之间协作共享等方式,加强指导、督导及考核,全力推进泰山区、岱岳区提高宅基地发证进度,提高发证率。一是压实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区级分管领导、区局、分局分管局长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制订农房一体工作计划表,拿出有效可行的具体措施,重点解决好资金、人员、各级各部门协作问题。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农房一体登记政策法规的学习,规范指导发证工作,印制农村房地确权登记政策文件汇编,制订农房调查技术路线,组织召开业务技术培训。三是加强进度督导及质量管控。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加强工作督导力度,现场督导落实,跟踪检查数据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通报下发到各区,做到实时动态管理。截至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要求,已将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管理。2021年11月,泰山区、岱岳区分别完成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省厅汇交,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达到省厅发证任务要求。
(9)针对“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不够深入扎实,对县级指导和调度力度不够、质量把关不严,未发挥好核查作用”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把质量审核,邀请省核查组和数据库建设技术人员轮流对各县市区、功能区进行技术指导,累计培训5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国土变更调查能力。二是2021年3月23日,组织市县两级业务人员及调查队伍到济南集中办公。2021年4月20日,全市所有县市区高质量完成国土变更调查任务,顺利通过省级核查,位列全省第6位。
(二)“聚焦核心职责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不足,缺乏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方面
1.关于“执行自然资源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10)针对“局党组作为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领导核心,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针对行业领域内的一些重要安排部署反应不够快、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导向,及时跟进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局党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动各项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始终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牢牢抓在手上、紧紧盯住不放,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分工落实方案》,与纪委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逐条梳理措施,逐一落实责任,以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扩大贯彻落实成效。三是建立健全“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调度,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跟踪督促”的督查事项办理机制,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对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领导批办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决定的事项,定目标、定标准、定时限,通过准确交办、建立台账、跟踪督促、及时反馈等手段,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去年共办理市委督查事项 22 项,市政府督查事项 85 项,《政府工作报告》牵头事项 5 项,市领导批示件 78 件,均按要求落实完成。1月27日,在市政府开展的 2021年度重点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督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11)针对“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保护耕地的责任不够好,土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重,遏制耕地‘非农化’形势任务十分艰巨”问题。
一是按照执法权责,将市、县、乡、村四级负责人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责任人录入“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有效强化了联合执法力度。二是全力开展2021年土地卫片核查整改工作,经核查,全市一般性违法图斑657个、耕地1561.57亩。截至今年2月份,已办理用地手续耕地面积460.91亩,拆除复耕到位耕地面积992.3亩,全市违法比例下降到1.1%。三是2021年7月份启动“三线”划定工作,待省下达任务后,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四是建立县、乡、村、地块四级田长耕地保护机制。印发《泰安市耕地保护“田长制”推进实施方案》等文件通知,2021年10月15日,在肥城市召开全市“田长制”工作现场会,逐步推进各县(市、区)建设“田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和“田长制”巡查APP。2021年10月25日,市政府张涛市长在自然资源部举办《加强耕地保护专题研究班》上作了典型发言。五是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2022年2月8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泰安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积极性。
(12)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存在漏洞,对县(市、区)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督导力度不够,一些不法分子违法偷挖盗采矿产砂石资源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向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采矿许可及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矿山规范开采和保护矿产资源。二是完成2021年度矿产资源年度报告审查和矿山储量统计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市70家当年生产动用持证矿山的储量年报审查,准确掌握全市矿产资源现状。三是安排部署2021年度勘查、开采项目年度信息填报统计,督促矿山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完成全市矿产资源领域“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专项检查,对矿产资源领域进行全面体检,切实增强矿山企业依法规范开采意识。五是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盗采砂石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督导当地政府开展错时执法、突击夜查,形成全时段、全方位、全区域打击砂石资源盗采行为的高压态势。
(13)针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日常检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77家生产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情况及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并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2.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4)针对“随着卫片执法政策的变化,强调客观困难多,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破解土地保障瓶颈问题能力不足,围绕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服务监管还需深化”问题。
一是加强督导力度。通过周报、月报等方式定期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卫片违法图斑整改进度。去年以来,累计下发违法卫片图斑整改通报31份,全面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卫片执法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清零行动”。2021年9月印发《泰安市违法占地“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拆除复耕、补办设施用地备案、完善用地手续、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等方式完成整改510个,耕地面积1048.94亩。三是加快推进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报批工作,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化解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做好用地预审、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做好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服务监管工作。截至去年底,共批复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3个,面积7602亩,省厅给予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质效奖励”用地指标1580亩。
(15)针对“建设用地不够集约高效,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不够大,2019年至2020年全市批而未供处置存量任务完成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闲置土地处置不够有力,处置进度有所放缓。供后履约监管力度还需加强,2019年至2021年9月全市已供应土地开竣工违约率一直处于全省前三位次”问题。
一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土地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批文、逐宗梳理辖区范围内批而未供形成的具体原因,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土地问题底数。二是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相关坐标信息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已经向县(市、区)下达2022年处置任务。三是提前超额完成2021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批而未供土地7467.09亩,闲置土地2758.42亩,处置率分别达到112.30%、127.25%;另处置2019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24986.10亩。四是不断强化供后履约监管,2019年以来(截至2022年2月9日)全市已供应土地开竣工违约率已降至全省第5位。
3.关于“履行土地监管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6)针对“履行自然资源监督监管职责不够坚决,推进土地违法案件结案工作进展缓慢,历年土地例行督察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成效仍然不高”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下发《关于定期报送自然资源执法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函》《关于提供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的函》,指导县(市、区)、功能区做好核查、整改、举证、填报等基础工作,统筹运用公开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压紧压实县(市、区)、功能区主体责任,年初以来,市局成立10个督导组,下沉一线,现场督导,2020年土地卫片立案查处违法用地570宗,全部给予行政处罚,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由当初的23.23%下降至3.35%。重点加大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1.1%。二是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36个已上报省厅整改完成33个,整改完成率91.67%。剩余3个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均已向省厅报件待批。
(17)针对“自然资源执法不够严格,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的执行力度不够大,应收缴罚款金额、应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应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等实际落实率不高”问题。
按照“严起来”的要求,依法依规对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对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方面
1.关于“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不到位”问题
(18)针对“在机构改革后,局党组推动国土和规划两项业务的衔接融合力度不够,距离真正融合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结合主要领导调整和部分领导退休、调出等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动态调整。在调整分工时,注重打破原国土、规划班子分工格局,目前已有4名领导同志实现了交叉分工。下一步,将积极与市委沟通汇报,待有关领导职数配齐后,对现有领导分工进行全面调整。二是对全局机关科室运行情况进行摸底,全面了解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人员缺口,推动机关科室工作人员轮岗。三是制定2022年度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综合业务培训,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提升。
(19)针对“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没有理顺,两县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权限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县乡三级执法力量未能做到有效衔接配合;基层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巡查责任不到位,在督促、指导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时推诿扯皮,没有攥成‘拳头’形成合力”问题。
一是2021年8月份,下发《关于定期报送自然资源执法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函》,在自然资源部综合执法监管平台设立两县两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用账号,实现信息共享,将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二是2021年1月14日,向市编办提交《关于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规划执法体制的请示报告》,按照市编办1月18日的答复意见,积极加强与两县两市党委政府沟通。目前,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派驻专门执法力量到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工作,各乡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机制,做到执法力量有效衔接。
2.关于“机关党建基础性建设相对薄弱”问题。
(20)针对“局党组抓党建不够有力,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到位,基层单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打牢“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基础,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二是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主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所在党支部书记的谈心谈话,就抓党建促提升等方面做出承诺,高标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是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敢于冲锋善作为,这是党员突击队》好经验好做法在《人民日报》刊发,向全局党组织推广,助力破解党建和业务融合困境和难题。
(21)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3个局机关党支部平均46名党员,各支部党员一般分散在十余个科室或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分散,支部活动党员参与率较低;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包括117名党员,人员难集中、活动难开展”问题。
一是按照办公地点集中、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指导全局15个党支部设立43个党小组。明确党小组活动制度规定和具体要求,统一印制《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认真抓好党员组织生活落地落实。二是借助灯塔e支部线上考核,及时将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打包推送到各支部借鉴学习,促进基层末梢更好发挥作用。三是全面征求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选举成立4个老干部党支部,机关党委靠前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老党员、老干部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发挥余热。
(22)针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有的党总支开展活动、召开会议不够经常,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还有较大欠缺;有的党支部党建工作抓而不紧,投入精力不多,撰写支部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总结不认真,存在照搬往年或其他支部材料情况”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建立各党组织、科室、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全局上下系统协同,凝聚起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围绕“党务工作学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意识形态工作、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采取理论学习与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15个支部30余名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每月线上考核、半年书面调度、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存在不足”问题
(2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存在召开支委会不规范、未按要求开展党课活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经常等情况,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只研究业务不研究党建”问题。
一是将“三会一课”具体要求印制在《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理论学习笔记本》中,强化制度执行,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系统讲解党务工作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经验做法,提升党务干部能力和水平。三是用活灯塔e支部线上考核等“大数据”,每月将好的经验、先进做法打包推广到各支部借鉴学习,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4)针对“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部分党支部存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缺少批评和互相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环节等问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参加频次较低”问题。
一是下发《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召开各支部联络员会议,明确组织生活会事项和要求,督促抓好落实。二是机关党委全程参与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严格审核实施方案,现场列席指导,严把会议质量,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严肃认真。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主动作出承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参会率和组织生活质量。
(25)针对“党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问题。
借助全局党务干部培训,全面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严格换届纪律。机关党委主动靠前、跟进指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党支部换届,采取定期调度、按月考核、述职评议等方式,督促各支部相互学习经验,优化工作方法,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
(2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肃规范”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培养、预审、谈话、考察等环节,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借助灯塔系统,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线上”“线下”有效监督、同步落实。
(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扎实,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化”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
(27)针对“推进纪检机构更深层次‘三转’不到位,机关纪委职能不明确、责任不聚焦,工作力量分散,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干部廉政档案记录内容不全面”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有关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机关纪委职责,聚焦主责主业、专心致志干好本职工作。强化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纳入到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28)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式大于内容,一些科室排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停留在纸面上”问题。
全面梳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再排查、再深化,切实发挥风险防控作用。结合2022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厘清职权目录,找准廉洁风险点,扎实做好廉政教育和提醒,全力防范重点部位不出问题、关键环节不犯错误。
(29)针对“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扎实,一些部门单位对廉政谈话存在‘不在乎、无所谓’的错误思想,开展谈话糊弄应付”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在市委巡察“回头看”期间,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重新开展全员廉政谈话,对廉政谈话材料逐人逐份审核把关,坚决摒弃“不在乎、无所谓”等错误思想。二是敢于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提醒提示等方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2.关于“财物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30)针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公有住房管理不规范,一些房屋长期闲置,且部分房产未在账内核算;青年路东侧及岱北街西首营业房租赁费未做到应收尽收,截至2021年6月,尚有多人房屋租赁费未收取”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委托山东普尔特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对公有住房进行房产评估,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等部门妥善处置。二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先后于去年12月底,收缴2021年3-8月份租赁费1325817元;于今年2月18日收缴2021年9-2022年2月份租赁费1257133元。三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加强公有住房使用管理,跟进做好营业房租赁费用收缴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31)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未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精细、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未独立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以及少计提增值税、应缴未缴印花税等问题”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理念,坚持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局机关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分别编制《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泰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督促全局独立核算单位,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使用年限较长且无法使用的待报废资产及时履行报废手续。三是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全面梳理预收测绘费未开具发票导致未缴纳增值税问题,于2022年1月4日足额缴纳增值税128092.42元。四是选举成立机关工会,注册独立法人,开设工会经费账户,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做好收支管理。五是围绕“财经制度、税收知识、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外聘专家进行授课辅导,对全局20余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和实操能力培训,全面规范利息收入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和税费缴纳等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2.关于“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缺乏‘钉钉子’精神”问题。
(32)针对“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好,对重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够,上轮巡察反馈的‘财源街中央商务区建设工程进度缓慢’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问题。
一是积极组织协调泰山区征收办、岱岳区征收办、物业、供电、热力及相关施工参建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底前、2022年春节前实施了住宅楼的集中差价结算和集中交房工作。二是加快实施回迁改造工程,13栋回迁住宅楼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工交付回迁;14栋回迁商业楼改造工程正加快推进,力争2022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33)针对“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一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开发轻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以念报告学文件为主,缺少研讨交流’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一是加大人才引进,通过人才回引、广纳英才、海纳英才、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15名,逐步壮大年轻干部队伍。二是开展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调研,建立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信息台账和数据库,有计划地把政治素质好、有责任感的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吃劲岗位去磨练,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脱颖而出。通过多岗位锻炼,一层层考验,使年轻干部经历更丰富、阅历更完整、能力更扎实。
2.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开发轻管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巡察中指出的泰安市岱岳区4个村、高新区11个村、宁阳县10个村,化马湾乡3个村等7个土地整理项目均在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按照要求签订了后期管护协议,落实了管护资金,明确了管护主体及管护责任。
3.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以念报告学文件为主,缺少研讨交流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助抓,全面规范学习活动,严格落实“一学一报”,防止以工作碰头会部署代替中心组学习,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冲淡政治理论学习的主题。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研实践,持续改进学风,提高学习质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治,但是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精准到位;二是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压力传导还没有到底到边;三是问题整改有待深化,有些问题还没充分解决好,群众还有不尽满意的地方等。今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为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捍卫 “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初心、砥砺使命,加强学习成果转化,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斗争精神,牢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夯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全局在党务、业务、服务、队伍四个方面全面强起来。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党支部全面规范、梯次提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三)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标准、提升境界,全力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各项工作,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精神,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既拿出“当下改”的切实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细落实。以“长牙齿”的断然措施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
(四)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中的政策规定,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对项目审批业务涉及到的每个环节,逐一分析,逐一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以及并联联动机制和工作衔接机制,逐项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审批业务进入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后,专人受理、专人办理、专人监督落实,打造“一条龙”闭环服务体系,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围绕“树立更高标准、打造更优队伍、迈向更高水平”这个目标,坚持标准再提一层、要求再严一格,党组成员立好标杆,当好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改进调查研究,狠抓正风肃纪,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盯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关键环节的重点人重点事,全面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放大整改效应,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问题整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转化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转化为更加紧密衔接的制度体系、转化为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90767;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邮政编码271000;电子邮箱:tagtjggw@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