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2-S051)
发布日期:2022-02-2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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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鹏程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泰土国用(2016)第D-0037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8222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泰安鹏程置业有限公司
2022 年 2月2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