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6937/2021-001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日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流程再造”,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逐一明确办理事项的申请材料、环节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调整更新。
3.规划编制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规划审批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对编制完成的各类城市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做好历版规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
4.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做好我局预算、决算、采购等信息公开,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和指定平台予以公开。
5.疫情防控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隔离管控、精准防控、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6.自然资源规划执法监察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处理)案卷信息。
7.征地信息公开。依托“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及时公开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增强公开实效。
8.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做好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矿业权出让转让、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信息。
9、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1.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做好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围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数字化、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2.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科室单位沟通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4.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会商,以提高答复的精准性。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优化版面更新升级,增强网站的实用性和便利性。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主要负责同导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严格按规定和时限做好涉及本科室单位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及时、准确。
(二)完善制度规范。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信息公开,各科室单位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
(三)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组织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监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宪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京国 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徐宗才 党组成员、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云增 二级调研员
刘忠义 二级调研员
李新建 二级调研员
窦从东 二级调研员
吕卫东 二级调研员
王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明 副局长
张均苍 副县级干部
王 峰 副县级干部
姜东涛 四级调研员
周 群 四级调研员
孙启冰 四级调研员
刘 伟 四级调研员
路 军 四级调研员
于学军 四级调研员
刘景倩 四级调研员
齐华东 四级调研员
王 尧 四级调研员
王 波 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主任
王 超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郭承鹤 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邹 剑 办公室主任
王秀云 财务审计科科长
高 军 政策法规科科长
齐 翔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
杜应军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 静 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张 娜 用地规划科科长
刘凤霞 建筑工程科负责人
尤晓亮 市政规划科科长
张海燕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张家起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
谭培营 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李文孟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科长
张铁军 国土测绘科科长
张 凯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田云龙 综合科负责人
刘振云 自然资源规划督查科科长
田光成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科长
王 磊 地质勘查管理科负责人
陈业东 地理信息科技科负责人
赵 勇 人事科负责人
李占军 流程再造办公室负责人
贾东亮 机关纪委书记
王凤英 老干部办公室负责人
亓星国 市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苏 成 泰山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孙启东 岱岳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姜延卫 高新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王 莹 泰山景区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刘兴红 市规划展览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田云龙、陈业东为办公室副主任,王健、安志广、吴兴超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