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
发布日期:2020-01-2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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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二手房过户预告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卖合同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可不单独提交(原件)
5、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记载登记簿—发证
三、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