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耕地保护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难和建议
发布日期:2019-07-01 15:3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泰安市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强化保护责任,实现了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目标。

一、措施和成效

(一)坚守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依法用地、耕地保护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对耕地保护不力、违法用地较多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使我市耕地得到有效保护。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为542.7975万亩,2018年年底我市耕地保有量为545.0278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耕地质量评价。建立了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体系,制定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年度更新制度,保证了耕地质量评价的现势性。同时,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建设,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分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主要现状调查与数据更新工作。经自然资源部核实验收,我市2017年耕地质量利用等别为8.49等,2018年耕地质量利用等别为8.48等,提升0.01个等别,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三)充分运用耕地保护奖励激励补偿机制。2018省厅对我市10个耕地保护成效极为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奖励资金100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对此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规定奖励资金不低于70%,用于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激励资金作用,选择耕地集中连片、农田基础设施良好、耕地质量较高、无违法占用耕地的村,打造耕地保护示范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展影响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

(四)健全全方位“田长制”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田长制”管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国土资源田长制管理的通知》,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1”田长制管理。全市明确各级田长10588人。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形成了资源共管、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五)土地整治投资模式多样化。一是社会资本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探索建立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政策和利益分配等机制,有效解决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使项目顺利实施。立项个数98个,建设规模30911公顷,计划新增耕地5708公顷,预算总投资285674万元。验收个数20个,验收建设规模1022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45公顷。其中占补平衡项目89个,建设规模30857公顷,计划新增耕地5658公顷,预算总投资282483万元。工矿废弃地项目9个,建设规模54公顷,计划新增耕地50公顷,预算总投资3191万元。二是政府平台投资。借助城投平台,使用社会资金,共策划实施48个项目,建设总规模6854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662公顷,预算总投资43213万元。分别为: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11个,建设总规模5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47公顷,预算总投资3496万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4个,建设总规模676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578公顷,预算总投资30671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个,建设总规模40公顷,计划新增耕地38公顷,预算总投资9046万元。三是政府投资。共实施项目个数190个,建设规模11799公顷,计划新增耕地2035公顷,预算总投资92932万元。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8个,建设规模3682公顷,计划新增耕地73公顷,预算总投资6280万元。占补平衡项目85个,建设规模7474公顷,计划新增耕地1602公顷,预算总投资53448万元。工矿废弃地项目80个,建设规模297公顷,计划新增耕地261公顷,预算总投资17647万元。增减挂钩项目17个,建设规模346公顷,计划新增耕地99公顷,预算总投资15556万元。

(六)强化耕地保护执法联动。完善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扩大全天候遥感监测范围,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土地整治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立体动态巡查体系,着力构建“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查处”五位一体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把四级网格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村。推动执法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构建起四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执法巡查新机制。维护我市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二、存在问题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难度较大。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精神,我市部署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调整补划工作,由于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比例较高,有的县市占比接近90%,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建立储备区空间较小,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难度较大。

(二)村民建房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但农民住房的刚性需求并没有减少,就泰安而言,全市每年年度计划指标5000亩左右,每个县(市、区)只有500亩左右,全市有3500多个行政村,每年安排每个村0.5亩宅基地就是1750多亩,由于年度计划指标紧张,历史欠账多,实际用地量大,有的村民就在承包的耕地上建房,造成农村宅基地违法时有发生,查处整改的难度非常大。

(三)存在耕地荒芜、闲置问题。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现存的土地耕作者大多为老年人,还存在耕地闲置和撂荒问题。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目前,各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项目用地缺乏科学有计划地规划和批地,盲目上项目,由于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土地的挖潜力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减轻增量土地的征地压力。

(二)强化占补平衡管理。一是大力推行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优势,制定政策,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积极性,降低政府资金不足的压力,满足政府占补平衡指标。二是完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目前,土地整治项目验收主要由市、县两级完成,急需一部指导性验收办法作为验收工作的依据。

(三)合理调整耕地开垦费标准。目前,各地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普遍较低,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入水平,应综合评估当地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和耕地开垦难易程度,制定耕地开垦费标准,实施定期进行耕地开垦费调整制度,并将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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