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此,《中国不动产》编辑部专门对2018年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盘点,以期与大家一起来回顾这不平凡的一年。
2018年3月17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成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之一。同一天,经投票表决,陆昊被任命为自然资源部首任部长。
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自然资源部挂牌仪式并召开座谈会。他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自然资源部的成立,标志着以统一确权登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综合、统一管理时代已经到来。按照此后发布的《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然资源部内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目前,机构改革正在向全国市县基层地区推进。
按照2016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到2018年2月底,青海等12个省(自治区)先行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结束。2018年上半年,试点进行评估总结。
历经一年多的探索,我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12个省份、32个试点区域共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1191个,确权登记总面积18.67万平方公里,并重点探索了国家公园、湿地、水流、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确权登记试点。
据悉,自然资源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重点解决资源类型划分、登记单元确定、登记管辖和权利主体确定等难点问题,修改完善《办法》,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指南。从2018年年底开始,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可以确信的是,从试点到铺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为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夯实基础。
2018年6月12日,自然资源部在浙江衢州召开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重点围绕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等七方面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此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自然资源部党组于5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6月1日~8月31日,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
从实施效果来看,各地在专项整治中精准聚焦作风、业务、廉政三方面11个问题、31种具体表现,落实《通知》提出的47项整改要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强化了为民登记意识,打造了一支有情怀、有担当的登记队伍。
2018年3月2日,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总结近年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主体、程序、要件以及登记资料保护等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各项配套制度由此进一步健全完善。
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做出了多项制度规定,其中的四大亮点尤其值得关注: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法定查询主体,明确了“谁能查”的问题;二是明确了依法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解决了查询工作“遵循什么”的问题;三是首次对利害关系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什么利害关系人可以查”和“查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四是规定了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的安全保护措施,明确了“怎样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
《办法》的发布,满足了进一步严格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迫切需要,受到各界广泛欢迎和肯定。而各地也及时采取学习、宣传和培训等措施,确保了《办法》的有效实施。
2018年,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在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同时,有力支撑保障了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但随着信息平台应用的不断拓展,部分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愈发突出。
2018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全面夯实数据基础,满足信息共享应用需求,进一步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同时,各地要持续提升增量登记数据接入质量,同时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据悉,截至10月14日全国仍有202个市县尚未完成城镇地区不动产登记存量现势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而已汇交的部分市县整合数据也存在不动产客体数量偏少、关键信息缺失、房地未关联等质量问题。
持续深入推进数据整合汇交、提升数据质量,关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将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
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探索实践成为了2018年不动产登记中备受瞩目的一大热点。
不动产登记的难点在乡村,其中的重头戏—— 农村宅基地与住房确权登记,既面临历史遗留问题纷繁芜杂、权籍调查缺少经费保障、基层登记力量薄弱等重重困难,又因为历史欠账多、关乎广大农民群众重大财产权利而亟待破冰前行。2018年,各地通过加大政策供给、做好经费保障等方式高效推进农村宅基地与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扎实的成绩,积累了可供借鉴的丰富经验。
安徽旌德、浙江象山、四川崇州等一些地方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性地开展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引起了业界的密切关注和热烈探讨。
2018年3月16日,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各地推荐的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单位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办事 群众的监督。从名单看,共有31个省份的302个窗口入围。按照安排,2018年年底前将根据群众的满意度确定示范窗口单位。
一年来,各创建单位依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自觉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指标体系》为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通过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整合登记资料、压缩办理时间,强化服务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效能,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等,切实提质增效便民利民,促进不动产登记事业良性发展。随着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百佳窗口”已经成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自觉追求。
江苏和浙江创新实施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最多跑一次”,在2018年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铺开。
2018年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其中明确提出,不动产登记不得设立任何违规前置,不论是否办理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交易确认手续,都不能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办理。按照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实施“一窗受理”的市县占比要超过80%。
在此之前,湖南、江西、陕西等多个省份就已经从省级层面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推行“一窗受理”时明确将其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如湖北省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集中服务”的同时,出台《湖北省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打造运转流畅、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提出,加强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由“物理聚合”向“化学合成”转变。“一窗受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应,正在为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树立起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从东部地区的江苏、浙江、广东,到中西部地区的广西、河南、新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2018年迅速走红。在一些城市,权利人甚至仅仅使用一部手机,就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应该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动产登记与“互联网+”的牵手属于水到渠成—— “互联网+”方便快捷,不动产登记要求便民利民。正因如此,《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要拓展网上办理事项,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咨询、预约、申请、查询、反馈等服务事项“能上尽上”,打造“不打烊”的“数字不动产登记”,探索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全自助办理”等。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省 (区)至少要有2个地市、10个县区实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4个直辖市、所有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制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时代正加速到来。
2018年,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进一步健全权籍调查工作机制,继续夯实不动产登记的基础。
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各地重点总结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组织模式、技术方法、成果审核、更新管理等,对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进行探索,形成和固化了一系列成果。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广东、湖北等一些地方还在测绘的市场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同时,为适应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逐步铺开的新形势,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云南安宁、陕西南郑、黑龙江龙江、山西晋城、辽宁营口、海南文昌等地还选择示范区来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为研究和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权属来源资料不全、规划资料缺失等难题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方案。
此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地区还结合试点工作,对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技术方法进行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