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土告字[2011]008号 | ||||||||||||||||||||||||||||||||||||||||||||||||||||||||||||||||||||||||||||||||||||||||||||||||||||||||||||||||||||||||||||||||||||||||||||||||||||||||||||||||||||||||||||||||||||||||||||||||||||||||||||||||||||||||||||||||||||||||||||||||
经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 1、各出让地块范围内不可预见的其他设施,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2、各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出让; 3、2011-44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4、各出让地块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7日 至 2011年08月01日 到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7月21日 至 2011年08月09日 到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8月09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8月12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08月10日10时00分 在 泰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8月9日,到泰安市国土资源局1106房间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竞买保证金收据。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申请人。 若取得竞买资格者为3个或3个以上,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举行拍卖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告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竞得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受让地块的出让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于2011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组织竞买者对公开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建设大厦楼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8-829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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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