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鲁(2022)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3762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振华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