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 年4月3日前)将异议申请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东岳大街17号)
联系方式:0538-6189803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代码)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宗地面积/房产面积
宗地/房屋
1
高传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省庄镇于辛村
370902101048JC00023
291.41/107.30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李磊
省庄镇岳庄村
370902101017JC00121
200.00/153.07
3
赵玉清
370902101017JC00316
221.65/141.02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