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8-8682552
序 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开祥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07JC00140 | 岱岳区范镇 范东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27469号 | 张其英 | 2 | 石兴斗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23JC00126 | 岱岳区范镇 范东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45569号 | 石家强 | 3 | 王世长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30JC00274 | 岱岳区范镇 于家官庄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60744号 | 王兆国 | 4 | 庞清兰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11102037JC00371 | 岱岳区范镇 孟庄村 |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142532号 | 赵光强 |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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