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 号 :宅基地2025-J004
发布日期:2025-08-01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8-8682552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开祥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70911102007JC00140

岱岳区范镇

范东村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27469号

张其英

2

石兴斗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70911102023JC00126

岱岳区范镇

范东村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45569号

石家强

3

王世长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70911102030JC00274

岱岳区范镇

于家官庄村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060744号

王兆国

4

庞清兰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370911102037JC00371

岱岳区范镇

孟庄村

鲁(2021)泰安市

不动产权第0142532号

赵光强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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