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9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38-537116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孙启刚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邱家庄村
370911109009JC00080
223.18/176.32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张继美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大地村
370911109018JC00821
189.00/165.35
登记机构: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