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台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发布日期:2025-01-1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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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了《泰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泰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免费安全的交易资金监管渠道,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监管办法”从制度及操作层面上建立了更为规范、透明、安全的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从监管范围、机构、流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交易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时,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资金监管及其监管金额。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双方将约定的监管资金足额存入对应的子账户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业务。子账户中的资金专户专储、专款专用,让交易当事人放心存钱、高效提取,提升了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资金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减少交易纠纷发生,增强市民购房信心。
供稿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专班 陶金鑫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