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S133)
发布日期:2024-04-19 16:32 浏览次数:

米秋芳因保管不善,将(2020)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238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米秋芳

2024419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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