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6937/2023-0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优化“刷脸办”“一证办”应用体验,加快数据赋能,全面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范围,简化证照调用链路,实现农村宅基地“刷脸办电”,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泰安经验。现就农村宅基地证件线上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泰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用户。
二、工作目标
加快数据赋能乡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完成辖区全量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子系统,实现山东省电子证照库实时调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办电便利度。
三、有序推进
1.信息收集。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明确专责人,对全市农村已确权房屋信息进行收集,确保不落一村、不少一户。
2.录入系统。完成全量农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子系统,暂未完成确权的县(市、区、功能区)试点开展“自然村、新农村”统一开具确权清单,实现辖区用户办电时产权证明“免提交”。
四、实施要求
1.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完成辖区农村不动产权信息录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各单位的录入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对推进缓慢造成未如期完工的,将适时予以公示。
2.做好应用。各区县供电公司(中心)要通过“网上国网”APP和电力营销2.0系统检验农村不动产权信息录入情况,并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不动产权信息全量录入后,各区县供电公司(中心)要可在线调用农村房产信息,客户无需再提供线下纸质材料。各县(市、区、功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受理“不动产+用电”联合过户时,进一步拓展为“不动产+用电+充电桩”联合过户,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再深化。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及单位于9月20日前将专责人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gtjiangyuanyuan@ta.shandong.cn)。
附件:农村确权信息录入专责名单
联 系 人:姜源源
联系电话:6272068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泰安供电公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农村确权信息录入专责名单
序号 | 单位 | 专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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