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3-J020)
发布日期:2023-02-03 17:26 浏览次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庆阳、张庆卫、张静继承张福春、范正秀的不动产,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张福春、范正秀

不动产坐落: 花园小区36#-3单元-4层东户

房屋建筑面积:62.4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民之家二楼东厅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38-6272986                  

 

 公示单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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