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6-16 14:28 浏览次数:

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泰房权证泰字第188760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友情链接 县(市)局、分局 政府系列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国土系列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