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6-1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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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泰房权证泰字第188760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泰安市银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