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万建立)
发布日期:2021-06-10 15:46 浏览次数:

万建立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泰土国用(居2012)第K-12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建立           

2021 年06月10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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