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史怀娥)
发布日期:2020-09-16 14:39 浏览次数:

权利人史怀娥因保管不善,将泰安市金山小区19号楼1单元304的土地证泰土国用居(2006)第008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怀娥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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