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邢建国)
发布日期:2020-09-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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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建国因保管不善,将泰土国用居(2007)第01544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邢建国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