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0-255)
发布日期:2020-08-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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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翠苓、于春晓、于告明、孙学珍继承于连华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年08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于连华
不动产坐落: 泰安市博阳路以西、碧霞大街以南鲁商国际社区·红麓12号楼2单元101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08.8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会展中心二楼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38-6272986
公示单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