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暨第八期“山东自然资源大讲堂”
发布日期:2020-08-06 14:19 浏览次数:

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提高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8月5日上午,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第八期“山东自然资源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孙艺超作《民法典》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鲁主持。

孙艺超介绍了《民法典》物权编的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土地制度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衔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等,以及侵权责任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对推进《民法典》实施提出了建议。

在家的厅领导和厅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驻济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听课;省海洋局,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利用视频网络听课。


信息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友情链接 县(市)局、分局 政府系列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国土系列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