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全市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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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自资规发〔2020〕18号
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不动产登记案件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现就全市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信息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量公开制度
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在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量信息的共享互通。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按要求定期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计上报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情况。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版块中设立“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我市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据并定期更新。
二、完善更新机制
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量每季度上报并更新一次,即每年1月、4月、7月、10月公布上季度案件数据。
三、加强基础工作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中级人员法院建立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据公开协调机制。
(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与各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要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技术支撑。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