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19-0419)
发布日期:2019-09-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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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维华、张维东、张维昌、张素英继承张继慈、李桂珍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继慈、李桂珍
不动产坐落: 东湖路同心巷1#-东单元-1层西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82.7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会展中心二楼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38-6272986
公示单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