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19-0407)
发布日期:2019-09-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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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焕美、庞忠叶、庞中华申请继承庞积刚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庞积刚
不动产坐落: 岱岳区财兴街4号营业楼7#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房屋建筑面积:91.02m²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联系方式: 0538-8938313
公示单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1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