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扶贫工作六项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19-07-03 15:4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扶贫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扶贫工作六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分阶段推进扶贫工作落实。

一是全力做好贫困地区扶贫用地服务保障。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扶贫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做好用地服务。贫困地区涉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及贫困户危房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及时审查批复。扶贫开发配套的基本生产生活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扶贫工作重点村扶贫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工作,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制约用地难题。

二是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扶贫开发和易地搬迁村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根据新村(居)建设规划,整村不能纳入增减挂钩范围的,鼓励对村周边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相连成片的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增减挂钩范畴。对于贫困地区历史形成未纳入耕地、林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现场踏勘和可行性评估论证、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优先入库,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调剂,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纳入全市退耕还林还果范围的25度以上坡耕地及时进行规划调整、地籍变更等工作,助力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20年实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果工程目标任务。

三是加大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和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推进力度。指导督促编制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全市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应盘活总量的20%以上,通过3-5年时间将2018年底前形成的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四是加强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完成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在分配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指导贫困地区加快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

五是积极提供地理信息优质服务。继续发挥技术优势,积极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贫困地区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积极对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需求,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扶贫攻坚有关地理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地理空间公共基底和辅助政府科学管理决策的作用,围绕贫困地区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分布现状、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六是积极做好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局和局机关各责任工作组(单位)对分工承担事项,定期开展调度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向市局报送上月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向省厅报送一条行业扶贫工作信息,2019年底前在市级媒体刊登不少于6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扶贫信息,每月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上月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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