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9-07-10 15:40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老旧小区房屋破旧、设施老化、公共管理服务落后,普遍存在脏乱差的问题。不少小区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建筑和基础设施老化,需要修缮和更新。

市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36号),对泰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从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工作步骤、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对于属于危旧房改造的,原市规划局等四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房改危房重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泰规发【2009】33号),从房改危房重建方式、申办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实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要求更高更细。

二、存在问题

1、改造成本高,资金缺口较大。

2、危房治理难度大。

3、加装电梯难度大。

三、对策建议

一是危旧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政府平台公司统一运作、综合整治的原则, 通过业主自行改造、政府平台公司统一改造、开发商参与改造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政府出台鼓励配套政策:如(1)危旧房改造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2)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相关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可以突破有关配套公建等规划技术指标;(3)政府指定一家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危旧房改造的开发建设单位。相关手续办理到该平台公司名下,按照回迁用地办理划拨用地手续,安置结余部分纳入保障住房管理范围,可以作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调剂使用,由政府统一进行回购。原危旧房用地范围土地规划用途已经为道路等城市公益事业用地的,由政府对平台公司进行评估补偿。(4)经批准实施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可申请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享受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等。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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