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19-262)
发布日期:2019-12-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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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利予以登记。该不动产原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李柏林名下,土地证号:泰土国用(居2007)第06361号,该土地证丢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该土地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38-6272986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